事實上,先前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就制定「常見入境搭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劃定參考表」,提示民眾攜帶肉類或加工肉類(含真空包裝)入境時,須向防檢署申報檢疫,如未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實書或經防檢署檢疫不及格者,不得輸入,特別為防範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入侵,嚴禁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含火腿腸速食麵入境。


若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,依據動物流行症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,將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個中自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,初次違規將處20萬元罰鍰,再犯者處100萬元罰鍰。
」但當時完全忘了自己放了一個玉米腸。不是故意的,而是我粗心加上記憶力不夠好。該名女子在Threads發文透露表現,日前從中國大陸回台灣的時刻,行李箱被X光機掃描到裡面放了一根「玉米澱粉腸」,她才想起來行李箱放了加工肉製品,「我知道不克不及帶豬肉製品,回國前也有搜檢泡麵和伴手禮。」
原PO也說,當下海關搜檢商品時,看到成份標示中確實有「豬肉」,是以她直接認錯並繳納罰款,不過20萬的教訓其實太痛,讓她不由得就地落淚,「一次20萬,畢生不敢再帶肉製品了,感謝粗心的我…顛末這一次我會好好搜檢行李箱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原PO被海關抓到代中國肉類加工品回台灣。
糊口中心/朱祖儀報道
帶伴手禮回國一定要屬意事不是違禁品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離婚證人不少人出國都會帶伴手禮回台灣,但要留意萬萬別帶犯禁品!一名女網友日前從中國大陸搭機返台,卻忘了自己行李箱中有放肉類加工品「玉米澱粉腸」,成果被海關抓到重罰20萬,讓她當場解體,直呼「不敢了!」
本文來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6884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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